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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24  来源:常州投资集团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1日至10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集团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肩负起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针对反馈的问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强调,认真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对照检查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时强化结果运用,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2023年11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投资集团党委反馈会后第一时间,集团党委即召开会议,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的要求,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逐项学习,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要求将整改工作与经营工作相融合,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

(二)明确分工,统筹协调推进。集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方案有力落实。各分管领导对照问题清单分解任务,布置制定和推进整改举措,全集团迅速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清单,整改到位一项对账销号一项。对属于长期性的整改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三)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集团已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实施办法》等12项制度,督促直属企业制定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审批备案等15项制度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统筹资源服务经济发展存短板”问题的整改。

(1)2023年8月,常州人才科创集团立项启动筹建,9月15日授牌正式成立。集团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组建方案,明确以做人力资本品牌商、孵化载体运营商、科技金融服务商、科创服务供应商为目标,打造科创人才招引、科创项目孵化、科创投资集聚、科创生态服务四大平台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截至目前,已完成集团章程制定、工商注册、股权划转(人服公司、科服公司、技交中心),制定集团三定方案,建立集团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制度,搭建工作团队,开始实质稳定运营。

(2)积极推进常创集团与投资集团深度融合。2024年1月,投资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合方案的议案》。常创集团根据投资集团党委决策部署,正有序推进相关子企业股权关系调整等工作。

2.关于“预付卡业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相关直属企业已规范重点业务的操作流程,严格按照《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1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公司将完善售卡业务绩效管理办法,形成闭环管理。

3.关于“涉法涉诉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

(1)2024年2月制定印发集团《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常投集〔2024〕38号)。办法明确法律纠纷案件的全流程处理程序及管理要求,建立了重大案件报告及督办机制、法律风险预警机制、案件台账管理机制、案件报告机制、案件管理员机制、奖惩机制在内的六大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并规范了集团的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

(2)规范子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要求子公司设立法律事务及案件管理职能部门,建立案件管理员机制。案件管理员负责案件管理具体工作,定期对公司案件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与上报。

4.关于“集团项目业务单一有风险”问题的整改。

(1)相关直属企业聚焦产品创新和业务拓展,实施业务多元化发展。部分直属企业于2024年2月制定印发《2024年风险控制指导手册》,加强对类金融业务的部署安排和风险防范。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2月集团党委召开会议,将《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学习作为第一议题。同月,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培训,邀请市委宣传部专家主讲,集团党委班子成员、集团直属党组织书记及组宣委员、集团本部各部门负责人、集团直属企业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人参会。集团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和年度述职报告。

(2)2024年2月集团党委与基层党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将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列入党支部工作考核内容。引导教育基层党组织党员主动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并签订《践诺承诺书》。

6.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

(1)集团于2023年11月建立微信公众号,截至2024年2月已发布新闻讯息29篇。2024年1月发布通知加强有关基础工作。目前集团各直属企业已明确舆情联络责任部门、责任人,集团及各直属企业已编制应急预案,形成了管理链条闭环。

(2)集团党委从2024年1月开始每月汇编《“第一议题”学习参考》,发至全集团及基层党组织。各直属党组织均参照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并按要求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和最新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7.关于“安全生产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储备公司党支部2023年12月召开支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任务。2023年12月,组织员工集中学习有限空间、熏蒸作业及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规程,切实落实作业操作规范。

(2)投资广场2024年1月已经按规定划定消防通道指示,今后将持续保持投资广场消防通道畅通,督促物业公司定期进行巡查。

(3)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举一反三、全面覆盖,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团和直属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2024年一季度开展隐患排查30余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3年11月开展集团全范围安全培训及演练;对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按季度进行考核,进一步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8.关于“网络安全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截至2023年底,集团及直属企业加大网络安全工作投入,涉及内容包括网络安全渗透测试服务、网络安全软硬件、正版软件采购、等保测评等,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成效得以提升。根据市国资委发布的《2023年常州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要求,集团及直属企业先后批量采购WPS等国产正版软件,提升了终端网络安全防护水平。2023年11月集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网络安全实战攻防演练,所有网络资产排查修复了16个网络安全漏洞,切实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针对老系统无修复可能的,已脱网单机运行。在春节期间加强了网络安全值守,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2)将直属企业网络安全工作考核作为企业负责人工作实绩综合考评的一部分,与负责人薪酬直接挂钩。2024年2月,根据集团制定的《网络安全工作考核表》,完成各直属企业2023年度网络安全工作考核评分。

9.关于“保密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保密局指导意见及集团实际情况,修订了集团《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常投集〔2024〕30号),2024年2月经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定密程序,强化定密管理,做到依据清楚、责任明确。集团根据岗位变动及工作需要,调整了保密委员会成员,由党委书记任主任。集团按照市保密局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涉密载体管理检查,完善了涉密载体台账管理工作。

10.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2024年2月修订发布集团《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常投集〔2024〕20号),同时督促子公司租赁制度按照实际情况完善,严格执行。储备公司于2024年2月修订完善公司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完善租金调整机制。储备公司下属禾丰公司于2023年12月召开执行董事办公会讨论研究整改措施,2024年1月签订租金增长补充协议,2024年3月至2026年2月房屋租金由原来的2万元/年增长至2.2万元/年。

11.关于“出租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20年9月至2021年初部分到期续租未公开招租的合同,到期后均进行公开招租续租。2024年开始除集团内部及制度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其余出租均进行公开招标。公平、公正、合理设置招租条件。2024年2月修订发布集团《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常投集〔2024〕20号),对符合规定可以不进行公开招租的情形予以明确。从2023年5月“清风护航”专项检查开始,公司房产招租工作已全部上平台进行交易,做到应招尽招。

12.关于“租金价格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通过招采流程确定了租赁评估单位,根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当期招租的评估底价。如遇到商圈重大变化,及时对相应资产进行租赁价格的重新评估。对于房产出租的评估,相关直属企业已要求评估公司加强市场调研,提高评估准确性、科学性,做到对出租房产按规范全部评估,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公司房屋出租的情况,尽可能缩小同地段租金差距。

13.关于“公车使用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2月,集团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及子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使用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直属企业对照整改内容开展自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执行到位。集团本部通过完善OA系统用车申请审批流程,在“驾驶员”节点和“申请人节点”增加校验控制,通过技术手段杜绝驾驶员录入用车记录产生差错,确保用车记录的规范性。

(2)2023年12月,集团本部及直属企业所属公务用车均已绑定加油卡和定点加油站,做到“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定点加油,并形成台账清单。2023年12月起集团党政办公室联合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联合通知,对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加大公车加油、保养、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至2024年2月开展了3次公车管理抽查,未发现现金加油和高标号加油。

1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根据集团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内容。严格执行凭证录入、审核双人经办的规定,对于外部提供的原始单据等逐一核对,加强了审核力度。集团本部及部门化管理的子公司取消现金集中管理,部门化管理子公司备用金各自单独存放使用,账面现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集团督促子公司加强备用金的管理和规范,个别直属企业向员工出借的备用金已于2023年12月全部收回。

15.关于“党建引领业务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集团党建品牌“常投·说”“常投·行”落地落实。2023年9月举办的道德讲堂推出了“常投模范说”,2023年11月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常投金融服务园区行”。通过党建“链+”行动,推动“产业链、科创链、人才链、资金链”四链深度融合。人才科创集团已完成公司章程制定、工商注册、股权划转(人服公司、科服公司、技交中心),制定集团三定方案,建立集团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制度,搭建工作团队,开始实质稳定运营。

16.关于“党建基础不牢固”问题的整改。

(1)在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集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集团已加强党费管理,做到2023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与收支公示一致,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党费。

17.关于“从严治党力度彰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月-2024年2月,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已编发8期《清风·常投》,常态开展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提示提醒;2023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次,组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折翼的“头雁”》《清除国企蛀虫——“靠企吃企”典型案件警示录》《激浊扬清——破坏政治生态典型案件警示录》,组织开展“一把手”带头讲规矩廉政教育活动,组织观摩职务犯罪案庭审,并汇总印发心得体会;指导督促直属企业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党性教育、纪法教育。

(2)集团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增加“行前谈话提醒、签署《因私出国(境)外出纪律承诺书》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安全提醒单》”等环节,2023年10月和2024年1月,2位集团管理中层干部在出行前都由协管人力资源部领导进行谈话、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记录。

(3)推动公司廉政教育工作趋于常态化,个别直属企业2024年2月组织开展了全员警示教育活动,集团高管、副总裁和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参加活动,活动后全体员工撰写心得体会,并交集团监察专员办存档。

(4)个别直属企业于2024年1月组织全员开展“以案为鉴、守规倡廉”主题廉洁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讲授廉政党课,以行业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告诫员工要心存敬畏,坚守廉洁底线;做好春节假期廉洁提醒,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8.关于“监督体系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1)加强集团经营投资合规性的日常监督,由集团财务部、风控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党政办公室等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月向市国资委上报集团2023年度经营投资合规性工作情况报告,制定2024年工作计划,明确了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内审监督、开展投后评价、抓实合规管理等监督举措。在OA系统中建立了违规举报途径。

(2)集团已制定涵盖审计管理、审计整改、审计操作规程、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内部审计制度,构建起规范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继续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已拟定集团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每年组织并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实施各类审计项目,形成审计监督长效监督机制。

(3)2023年9月-2024年2月,对3家子公司公车管理情况开展抽查、检查。2023年底,集团党政办联合监察专员办下发《关于对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定期监督检查的通知》,每季度对直属企业公车管理制度、加油记录、车辆费用台账等进行抽查,确保公车使用形成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巡察反馈出的未绑定加油卡和高标号加油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常柴、储备公司、驾培中心等直属企业通过制定办法、加强审批、告知提醒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对公车加油、保养、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19.关于“业务团队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1)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和配备使用,加大对集团本部及各直属企业干部队伍的综合分析,2023年12月-2024年2月,集团党委会累计讨论干部工作3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根据集团发展需要,加快对优秀干部的提拔使用。2024年2月,完成集团4名中层干部的选任工作,其中2名为35岁左右中层副职,优化集团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充分调动优秀人才积极性。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集团党委已汇编刊发两期《“第一议题”学习参考》,督促并推动集团各级党组织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1-2月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5次,学习内容与集团工作紧密结合,主要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等重要会议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对部分直属企业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检查。

(2)以常州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平台开展投资业务,注销常州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销事项已完成集团内部决策程序,正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和清算报告。清算股东决定和清算方案已完成内部审批程序,下一步将完成清算和工商注销程序。

2.关于“贯彻‘两个一以贯之’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落实国企党建工作要求,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党务工作人员。成立党群工作部,办公室更名为党政办公室。2024年1月修订印发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常投委〔2024〕8号),调整投资决策权限,明确集团及子公司须经集团党委会前置研究决策投资项目的资金额度;确定集团董事局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的职责定位,开展各项分类授权,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不断提升集团治理水平。下一步将修订《总裁工作细则》《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前置讨论事项规程》等配套制度。

(2)已按照国资委要求上报董事会决议及外部董事履职纪实台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市国资委相关要求修订董事局议事规则。截至2024年2月修订初稿已出,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与法律顾问审核中,待完善后提交董事局审议讨论。

(3)相关直属企业2023年12月修订了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1月组织全员开展投资集团及本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各级决策权限,切实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要求,进行项目决策。

(4)加强集团对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动态管理,根据集团子公司架构调整的实际情况,重新梳理形成直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清单,2024年2月印发《关于建立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审批及相关配套制度备案机制的通知》。在部分直属企业内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及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下一步,集团风控法务部将牵头指导应建未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直属企业进行建立完善,加强对相关配套议事决策制度的备案管理,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层层贯彻执行、层层落实到位。

3.关于“国企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回顾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对集团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深入挖掘目标年利润额等指标未完成原因,形成了运营情况分析报告。集团“十四五”规划中期修编已完成初稿,正在完善中,后续提交党委会和董事局审议讨论后,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报市国资委备案。

(2)深入推进集团改革,组建人才科创集团,形成集团“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高质量完成2023年“双百行动”综合改革的基本工作,市国资委相关部门对集团改革台账进行检查并给予高度评价,下一步将继续按计划推进2024年改革任务。

(3)根据各直属企业的经营情况,梳理“三类企业”名单,下一步将结合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进行摸排分析,并针对性提出措施及方案。

4.关于“金融赋能实体经济不够”问题的整改。

(1)相关直属企业持续全力开展代偿款项催收工作,截至2024年1月,应诉尽诉立案进度、开庭进度、判决进度均达100%。后续将持续跟进代偿款项催收工作。

(2)信辉保理公司于2024年2月制定印发《2024年业务发展规划》,对全年保理业务发展进行部署安排。截至2024年1月底,非关联保理业务存量余额占全部保理业务余额比例明显提升,保理业务多元化布局取得显著成效,达到整改目标。

(3)相关直属企业加大融资租赁业务拓展力度,重点围绕高新技术、科技创新、绿色金融、新能源产业等领域开展业务拓展。进一步加强厂商租赁业务拓展力度,加大对合作厂商及其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加强赋能实体经济。截至2024年1月底,同一项目业务集中度均低于30%,达到整改目标。

5.关于“盈利能力需进一步增强”问题的整改。

(1)多渠道收集兄弟城市优质国企业务板块及利润构成等数据材料,积极筹备对接,进行全面对标分析。

(2)严格执行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常投集〔2021〕20号),下达年度集团全面预算工作通知,根据子公司报送的年度经营预算、融资预算、投资预算初稿及业务部门投资计划初稿,结合实际运营情况核实并反馈,经过多轮沟通反馈调整合理确定预算目标,讨论研究对直属企业相关经营指标的分解和下达,优化资源配置。

6.关于“投前程序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全面梳理集团投资管理流程,以流程图表的形式形象展示投前及决策流程等投资全过程管理要求,已形成集团《投资业务流程图》初稿。下一步,将根据集团《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常投集〔2020〕11号)《“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常投委〔2024〕4号)等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更新情况,持续优化投资管理流程图,指导投资业务管理工作。

(2)有关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印发了重新修订完善的《内控制度汇编》和《内控手册》,并通过修订投资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将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7.关于“投后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有关直属企业已按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常投集〔2020〕11号)的要求,对部门存量项目进行梳理和归类,按照不同项目类型完成2023年投后管理工作,并报送相关投后报告。下一步,各业务部门将继续做好二级市场项目基本面的分析研判,定期跟踪。对于基本面发生异常时,及时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并制订应对预案。

(2)2023年6月,安瑞达公司股东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拟定清算基准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成立清算组并进行公告。下一步,清算组将依法合规推进清算工作。

8.关于“子公司投资管理问题多”问题的整改。

(1)至2023年12月底,常创集团已修订《投资管理指引投资管理操作办法》《立项管理办法》《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投后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投前尽调流程,完善了立项评审制度,细化了项目尽调要求,并强化落实专家评审制度。2024年1月经协商,产全云公司拟同意增加领创公司董事席位,并将此事项列入下次股东会进行讨论决策。(待2024年7月新《公司法》实施后执行)

(2)相关业务部门已于2023年11月前往西藏智梵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基金投资的武汉滨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深度调研,该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新药研发顺利进行。西藏智梵管理人已经收齐所有合伙人的签字页,准备将所需材料交给西藏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和变更。下一步将持续关注和推动管理人尽快完成西藏智梵工商登记和变更。

9.关于“合同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1月集团辅楼酒店承租户袁某拖欠租金案件已经开庭,开庭后法院进行多次听证会,相应欠租以法庭最终判决为准。

(2)储备公司党支部2023年12月召开支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任务,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解决方案。截至2024年2月已召开5次现场工作会议,形成专项审核报告初稿。储备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已请法律顾问重新审核并完善良茂公司承包经营合同。2024年1月,委派人员对良茂商厦进行物业、安全以及承包经营活动等方面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下一步,一是完成专项审核报告定稿;二是厘清良茂商厦公司改制历史情况;三是研究良茂商厦承包经营及管理方案。

10.关于“基层党建弱化”问题的整改。

(1)集团梳理党建未进章程子企业名单,2024年1月下发《关于推动直属企业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明确章程修订具体要求,按照整改时限完成变更相关工作。

(2)2023年11月底完成上药常药党委的换届工作,下一步将做好储备公司党支部换届,以及常创党总支的撤销工作。

(3)党群工作部每季度对各基层党组织《一本通》进行检查,加强指导督促,确保“三会一课”、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得到切实落实,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及党费收缴等基础工作扎实,工作记录准确,基础台账完备。在今年1月份,集团各党支部认真按照主题教育的要求,完成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下一步将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培训,提升集团基层党务工作者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11.关于“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1)正在谋划召开集团专题党委会,2024年一季度召开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包括起草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党委主要负责人讲话材料、传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关精神材料,签订《廉政责任书》等。下一步,将及时召开集团专题党委会、集团全面从严治党会议。

(2)集团将加强对各直属企业工作实绩考评,考评结果与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高质量考核相衔接,对发生重大违纪事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明确相应罚则。

12.关于“责任传导层层弱化”问题的整改。

(1)集团党委于2024年1月份对常柴党委2023年度党建工作进行考核。下一步,将对所有直属党组织2023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打分,按照直属企业经营实绩考核办法,将打分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绩效挂钩。在市委印发《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后,将参照制定集团党委和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2)及时在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签署廉政责任书,召开纪检监察联络员会议;2023年以来,集团纪委指导督促部分直属企业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党性教育、纪法教育。下一步,将按照整改时限及时召开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会上集团部分单位(部门)递交《廉政建设责任书》,观看警示教育片《醒·悟》,发放新修订的党纪条例,传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关精神材料等;检查督促直属企业结合完善“三定方案”,深入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

13.关于“监督效能不佳”问题的整改。

(1)集团监察专员办会同人力资源部提拔1名纪检监察干部、谋划配强配优其他专职纪检监察队伍;已开展反面典型案例(宝祥典当行原总经理黄某严重违纪违法案)解剖式调研;已对集团本部及子企业部署开展“靠企吃企”自查自纠。下一步将通过跟班学习、案例研讨、党纪法规应知应会测试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加强对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的监督检查、严格管理,梳理汇编集团廉洁风险点。

1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23年12月出台《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常投委〔2023〕45号)文件,对涉及试用期管理内容进行修订,中层副职提任中层正职、以及下属企业总经理助理提任副总经理,设试用期1年。

(2)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2024年2月提拔4名中层干部时,规范做好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记录,写明任职理由,讨论过程集团党委委员逐一发言和表态。使用《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簿》,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记录并签字,末尾由党委书记签字确认。考察谈话时,均对廉洁自律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了解,并与4名考察对象本人进行面谈,规范考察记录。

(3)2024年1月研究制定集团《董监事人才库建设方案》初稿,并同步对集团《委派董监事履职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下一步计划党委会审议通过《董监事人才库建设方案》后,正式修订印发《委派董监事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梳理集团董监事人才库入库人员建议名单,及时按规定流程对委派董监事人员进行调整。

15.关于“培养激励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集团党委于2024年2月印发集团《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实施办法》(常投委〔2024〕12号),激励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活力。在2024年2月召开的集团2024年度工作会议上,对落实集团战略性任务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增强干部职工干成事的使命感、荣誉感、自豪感。后续将进一步建立干部培养路线,完善评优评先荣誉表彰机制,树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激励约束并重”的鲜明导向。

(2)集团于2023年12月邀请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老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宣讲;邀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和京洲联信常州税务师事务所专家对集团及子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专业技能培训;2024年1月,邀请市委研究室专家为集团员工进行《文字材料写作》专题培训。后续,集团将建立干部培养路线确保“能干事”,坚持“成长驱动”的核心价值观,培养集团干部的大格局、大胸怀和自驱力。

(3)强化直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突出重点任务落实和经营效益提升,2024年1月集团各直属企业上报2024年度经营预算情况,后续将开展直属企业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16.关于“部分问题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

(1)梳理排查了财务制度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节点,形成了待完善的财务制度清单,并于2024年2月底前修订完成了《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常投集〔2024〕35号),制定完成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常投集〔2024〕34号)《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常投集〔2024〕33号)等。组织财务会计人员参加了专业技能、财经纪律、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2023年12月组织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人员参加《资金管理系统培训》《新收入、租赁、金融工具三大准则解读与实务应用》《2023年度税收新政盘点及年终所得税汇缴前的纳税安排》等培训会3次,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及专业水平。

(2)已印发的《清风·常投》中包含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辑》《党员、公职人员150条违纪负面清单》、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等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对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定期监督检查的通知》,形成对公车管理使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每季度联合检查的常态机制。2023年9月-2024年2月,监察专员办联合党政办公室3次检查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跟踪督办相关问题整改。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季度联合检查,并继续加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

17.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持续推进新疆信辉公司部分项目处置工作,集团调整专项工作组,由集团牵头领导、相关业务部门及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项目处置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处置过程中重大问题。2024年2月,工作组召开会议,听取相关业务部门关于项目处置建议的汇报,研究项目处置方式、决策程序,分析目前问题的解决方案。下一步,将积极与项目公司沟通,研究分析处置方案,持续推进新疆信辉公司清理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强化整改成效;对推进中的整改任务,加快落实整改举措;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分步实施,加力推进。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集团将持续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进一步压实各整改责任部门的目标责任。将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以更强合力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是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做好制度建设和完善长效机制作为重点,努力破解产生问题的体制机制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构建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执行的闭环监督,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集团党委将持续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持续有力有序推动疑难复杂问题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以全面整改的坚决行动和实际成效进一步营造集团风清气正的更好政治生态,更好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工作要点,以集团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助力更好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常州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8129009;电子邮箱:tzjt@chinaczig.com。

中共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主办单位: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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